2015年3月31日9:00—2015年3月31日24:00(这段时间内,系统将重置审核及缴费状态为“尚未审核”及“尚未缴费”,报考人员无需担心这两项状态的变动),已经缴费的人员可以修改部分个人报考信息,具体规定如下:
1、报名信息准确无误人员,无需修改。
2、姓名、身份证号等注册信息及报考岗位信息,不允许修改。
3、对报名资格审核产生影响的修改视为无效修改。分两种情形:
(1)人工审核通过的人员
“所学专业”、“未纳入专业指导目录的其他专业”、“具备与岗位要求专业类似的职称及执(职)业资格证书的名称”不可修改,其余信息的修改不可对报名资格审核结果产生影响。
(2)计算机自动审核通过的人员
不可将自动审核通过的人员信息修改为需要人工审核的信息(即:不能在“未纳入专业指导目录的其他专业”或“具备与岗位要求专业类似的职称及执(职)业资格证书的名称”填写信息)。其余信息的修改不可对报名资格审核结果产生影响。
4、修改流程
登录报名系统 —> 修改报名信息 —>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