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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昭通市镇雄县事业单位招聘优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通告

[日期:2024-05-21] 来源:昭通人社公众号

镇雄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优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通告

根据《昭通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优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实施办法》(昭人社发﹝2023﹞9号)精神,按照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的增人计划,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优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10名。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学以致用、专业对口的原则。

(三)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监督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设置情况详见《镇雄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优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设置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中国公民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要求和履职资格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至2006年8月期间出生)。

6. 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 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8. 国(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资格条件

1.学历要求。具有“双一流”建设高校(2017年9月20日国家公布的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相对应的一流建设学科;2017年9月20日国家正式发布“双一流”高校名单以前的原985、211工程院校)普通招生计划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4年毕业生,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以高考录取时为准);普通招生计划近5年(2020年至2024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优先招聘博士学位研究生。

2.专业要求。报考人员须按要求如实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为准。本科毕业生所学专业必须与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相同(专业名称后面括号内容是专业方向说明,不能将专业方向作为专业判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所学专业可以放宽到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的相近专业。具体专业是否符合岗位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结合岗位职能确定。

(三)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

2.已签订定向服务协议或服务期内的定向研究生。

3.截止报名时已经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

4.招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回避情形的人员。

5.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以往事业单位录用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事宜

每位考生根据所学专业和岗位条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岗位一经确定不得更改。同时报考两个及以上岗位的人员,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1.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任选其中一种方式报名即可。

2.报名时间: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7日24:00以前。

3.报名地点:网络报名邮箱和到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名地址详见下表,报考镇雄县文物管理所岗位的考生,还可以在2024年5月25日上午8:30分到四川大学(江安校区)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川大路二段2号现场报名。

4.所需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2024年毕业生提供学校签字盖章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1张小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在校期间至今的获奖证书,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镇雄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优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镇雄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优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考生务必在提交报名材料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凡提交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概由考生自己负责。网络报名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限内,将所有报名材料电子版以PDF格式压缩打包(压缩包规范命名为: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考生姓名+联系电话)发送到指定邮箱;到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高校现场报名的考生,须提供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查原件收复印件。

5.此次招聘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6.此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前培训。

(二)资格审核

报名截止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时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将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信息报镇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初审通过的考生在面试前15日内,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用电话、短信、微信通知。资格审核结果分为“通过”“不通过”两种,审核结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用电话、短信、微信通知考生。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报名信息不得修改。资格审查通过者方可参加面试考核。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考生不符合条件,直接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面试考核

1.本次招聘根据岗位特点,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对考生进行考核,择优聘用。重点对考生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专业能力、应变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与创新能力及仪容仪表进行全面考核。面试考官从我县事业单位面试考官库中抽取。

2.面试由镇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时间和地点待定,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用微信、短信或电话等方式通知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人员。

3.面试满分为100分,最低控制分数为70分,面试分数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分数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如考生成绩出现并列且需要淘汰时,成绩并列者用另一套备用试题加试面试。

(四)考察

面试考核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派出考察组,采取审阅个人档案、现场调查、复查资格条件等多种形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工作、社会信用、遵纪守法以及是否为在职在编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生须提供个人档案或协助调阅档案,若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提供个人档案的,取消考察资格。考察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合格者进入公示环节。若考察不合格或书面提交放弃考察申请出现岗位空缺时,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合格后进入公示环节。

(五)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将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学校、所学专业、面试成绩、拟聘单位、拟聘岗位等相关信息在镇雄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因本人放弃或公示反映不符合招聘条件出现岗位空缺时,在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并进行考察和公示。

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作为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凡未按要求进行公示和未按公开招聘程序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律不办理相关手续。经优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招聘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当年度昭通市内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考察、公示环节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体检

拟聘人员体检工作由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体检;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如拟聘用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由镇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公开招聘意见,并报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照岗位报考条件审核后,办理聘用手续。因在报名阶段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核,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自通知文件下发之日起3日内通知聘用人员到招聘单位报到,30日内无故不报到者,逐级上报至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取消聘用资格。签订聘用合同后,已聘用人员必须在其聘用岗位服务5年以上,方可调动或参加其他任何形式的公开招聘及选调考试,否则有关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期满经考核合格,按规定程序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

五、纪律监督

(一)考生必须准时到达面试地点,面试开始后仍未到达候考室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二)面试过程中,考生不得穿制服或穿戴有特别标志的服装。考生进入考场后,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或父母姓名等暗示性信息,对违反本条纪律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过程中,考官不得吸烟、交头接耳,不得离开面试考场,需上卫生间的,必须由监督人员陪同。

(四)候考室和考后休息室工作人员要对考生加强管理,控制其活动范围,维持好考场秩序,需上卫生间的,必须由工作人员陪同。

(五)整个招聘过程邀请人大、政协监督,接受县纪委监委及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为,严肃追究有关相关责任人责任;对不符合公开招聘条件,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镇雄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人社局)纪检监察组:13887111188。

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单位负责人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平、公正的,必须回避。

(二)招录期间考生必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招聘单位变更。因考生联系不畅导致未能参加公开招聘程序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本通告由镇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镇雄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优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设置表

2.镇雄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优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

3.镇雄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优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考生诚信承诺书

镇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20日

(请识别二维码查看详情)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Hxghaf5B-31tnZ8I8-EuQ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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