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盐津县委社会工作部
2024年度引进人才公告
根据中共盐津县委社会工作部组建需要,按照相关规定,结合我部岗位需求情况,打开进贤之路,引进相关领域专业人才投入社会工作事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划安排
面向盐津县外引进公务员(含参公人员)3名。
二、资格条件
(一)引进人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有党建、政法、信访、文秘、财会工作经验的人员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历年年度考核结果(试用期除外)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高强度工作需要;
7.按有关政策规定达到本地或所在地区、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要求;
8.专业不限,具有党建、政法、信访、文秘、财会等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拟推荐人选:
1.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包括直系亲属、配偶及子女等重要关系人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因违纪违法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其他情形的。
三、人选推荐程序
(一)推荐报名。符合条件人员个人可结合专业条件要求和个人意愿,在征得单位同意的情况下自荐报名。
网络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干部信息采集表。(附件1)包括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3.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
4.证明个人学历学位、工作能力、特长和专业的资格证书、有关奖励证书等材料。
5.历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以上材料复印后写上“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签署经办人姓名、日期,扫描成PDF文件发送到指定邮箱,需确保文字、图片清晰。
(二)资格审查和考察。中共盐津县委社会工作部对申报人选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组成考察组,对人选进行评估后实地考察。
(三)提出拟调配方案。经考察考核人岗相适的,由中共盐津县委社会工作部领导班子研究同意后,按规定程序进行后续工作。
四、有关要求
(一)人才引进的人员,其岗位待遇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二)人员信息资格审核贯穿考察全过程,如发现考察人选有违纪违法、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一经核实立即终止引进资格。
(三)网络报名时间自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5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方式:中共盐津县委社会工作部 吴健15894238443;邮箱:yjshzlbgs@163.com。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盐津县委社会工作部负责解释。
附件1:干部信息采集表
中共盐津县委社会工作部
2024年4月19日
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附件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jxUX6yHK8jTSesEl_SKeQ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