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川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食堂厨师的公告
宾川县消防救援大队营房位于宾川县金牛镇白塔路韦二线,宾川县消防救援大队组建于1975年2月,时称宾川县公安局消防中队,1994年8月成立公安消防大队,2018年改革转隶为宾川县消防救援大队,共有宗地面积11120.02㎡,房屋建筑面积5366.06㎡,包括训练塔、食堂、综合楼、大厅、值班室、公寓楼、消防停车库、篮球场、模拟深井训练设施等配套项目。项目总投资为1627.80万元,2013年8月启动开工,于2014年10月竣工并入驻。
宾川县消防救援大队根据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一名厨师。
一、招聘条件
(一)年龄在50岁以下,男女不限;
(二)爱岗敬业,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符合体检标准;
(四)具有厨师资格证或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岗位职责
负责大队食堂每日三餐的烹饪(就餐时间:早餐:08:00、午餐:11:50、晚餐:17:50)、后勤保障工作。
三、福利待遇
(一)具体工资面议;
(二)工龄工资:每年递增50元/月;
(三)每半年组织一次免费体检;
(四)每月轮休4天,工作期间提供工作餐。
(五)工作满1年可享受年休假5天
四、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4年2月20日—2024年2月28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址:宾川县消防救援大队。(金牛镇白塔路鸡足山旅游公路老路下段旁)。
五、招聘方式
(一)采取试菜的方式,最终确定人选,试菜的时间为1天(分为早餐、午餐、晚餐)。面试时商定试菜时间,并提供所需食材清单;
(二)经大队研究确定为被聘用人员后安排上岗,进入试用期。试用期满经鉴定合格的,正式聘用;
(三)政治审核、入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按国家有关规定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购买五险;
六、报名所需材料
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复印件、有厨师证的需提供复印件各一份。有意向者可提前电话咨询。
七、其他事项
宾川县消防救援大队的菜品为配送,厨师不负责采购,只负责开所需菜品同时检查菜品质量。
咨询电话:15894519311(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宾川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rGH_5ar4Q6XMpeLiGuWaP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