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宣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补充公告
2023年11月16日发布的《云南宣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第十一条第(一)项作如下调整:
原公告:
(一)工资待遇:受聘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按转正工资的80%计发,试用期结束后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转正后工资待遇按以下标准执行:
1.化工安全监管人员:3500元;
2.生态环境监管人员:3500元。
注:以上工资待遇包含单位和个人应缴纳保险部分。
调整为:
(一)工资待遇:受聘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按转正工资的80%计发,试用期结束后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社会保险,转正后工资待遇按以下标准执行:
1.化工安全监管人员:3500元;
2.生态环境监管人员:3500元。
注:以上工资标准为扣除社会保险的实发工资。
云南宣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11月18日
来源:http://www.xw.gov.cn/index.php/gov/pub/description/54996.html
云南宣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云南宣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编制外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择优聘用。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云南宣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招聘具体事务。
三、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编制外人员9名,其中,化工安全监管人员7名,生态环境监管人员2名。本次招聘实施公告、招聘计划通过云南招聘网(www.ynzp.com)、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xw.gov.cn)进行公告,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四、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犯罪记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
5.身体健康、吃苦耐劳、服从安排。
6.具有全日制化工、生态环境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相关行业领域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二级(技师)及以上新利18体育网站 、注册安全工程师等新利18体育网站 ,或具有在化工企业一线从事生产或安全管理10年及以上从业经历的其他人员。
7.具备基本写作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具备化工相关专业、环境管理相关专业和在化工企业一线从事生产或安全管理10年及以上的优先考虑。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曾在以往公务员招录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中受禁考处罚,尚在禁考时限内的人员;
4.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人员;
5.曾因违反有关管理规定被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
7.录用时未取得毕业证及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证书的人员;
8.存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编制外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方式及相关要求
(一)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需要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将报名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980861529@qq.com (文件夹命名为“姓名+岗位名称+电话”),工作人员按照岗位所需条件对报考人员所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经审核合格后准予报考。
(二)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4日至11月28日,共五天,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三)报考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宣威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报名表》(附件1)(需附上照片);
2.本人亲自签名的《云南宣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2);
3.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4.本人有效毕业证以及学位证原件、扫描件;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二级(技师)以上新利18体育网站 证书原件扫描件;
7.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及相关证明原件扫描件;
8.属复退军人的还需提供《退伍证》原件、扫描件。
六、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任何时间和环节,不符合本次招聘公告所列条件的考生,将立即取消其参考资格。
七、考试
此次招聘考试,招聘计划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若达不到开考比例,是否调整开考比例由云南宣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考试方式为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笔试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的50%,内容为综合能力测验。笔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上进行公示。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如出现考生放弃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等影响面试比例的情形,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入面试。无递补人员或报考人员临时放弃面试资格的,按实际进入面试人员开展面试。若达不到面试比例,是否调整开考比例由云南宣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的50%。主要考察考生应变能力和与工作岗位的匹配程度。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报考人员需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参加。
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当场宣布,考生确认签名。面试成绩在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告。
考生放弃面试,须提前1天向云南宣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未按要求提交放弃申请缺席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各占50%的权重比例计入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
综合成绩将在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告。
八、体检
依照所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时间、报到地点和相关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录(聘)用。体检统一组织到县级及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孕产妇在孕产期可以申请延期体检),体检结果须附胸片及结论。不按时参加体检者不予录用,因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岗位缺额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递补及递补相关事项。用人单位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云南宣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组织到县级及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应聘者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应聘者自负。应聘者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九、考察
在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参照公务员考察等有关要求进行。出现考察不合格现象时,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递补。
十、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在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为保护考生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在招录各环节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不能聘用,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聘用
云南宣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汇总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按程序研究决定后进行试用,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正式聘用。
十一、招聘岗位待遇及管理方式
(一)工资待遇:受聘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按转正工资的80%计发,试用期结束后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转正后工资待遇按以下标准执行:
1、化工安全监管人员:3500元;
2、生态环境监管人员:3500元。
注:以上工资待遇包含单位和个人应缴纳保险部分。
(二)招聘人员管理方式:此次招聘职位被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合同签订主体由云南宣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指定下属相关部门签订,聘用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在合同期满时对招聘人员进行年度考核,通过考核则继续签订劳动合同,未通过考核则不再续签。合同制人员不转人事档案,合同有效期内,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双方履行合同规定,聘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与受聘人不再具有劳动人事关系。
(三)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合同关系。
十二、纪律及监督
(一)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委监委和社会的监督。
(二)对违反考试纪律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
(三)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回避。
(四)对违反考试纪律规定、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的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和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三、其他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组织或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前培训。
(二)在任何环节,因考生个人原因放弃录用,或不具备录用资格,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直至补足招录名额为止。
十四、本方案由云南宣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5331577155(张师)18487345327(李女士)
监督电话:0874 -7933655(宣威市纪委市监委驻经开区纪检监察组)
附件2:云南宣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doc
云南宣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11月16日
来源:http://www.xw.gov.cn/index.php/gov/pub/description/548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