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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迪庆州高层次人才专项招引刚性引进岗位资格复审、面试及后续工作安排公告

[日期:2023-09-21] 来源:迪庆先锋网站

迪庆州2023年度高层次人才专项招引

刚性引进岗位资格复审、面试及后续工作安排的公告

根据《迪庆州2023年度高层次人才专项招引公告》相关要求,现将2023年度迪庆州高层次人才专项招引刚性引进岗位资格复审、面试及后续工作安排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人员:报名参加迪庆州2023年度高层次人才专项招引刚性引进岗位并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具体由用人单位“一对一”通知)。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1.香格里拉职业学院职位

时间:2023年9月21日(星期四),上午9:00—12:00,

下午2:30—5:30;

地点:迪庆州人社局2号楼1楼(香格里拉市思给洛巷)。

2.迪庆州人民医院职位

时间:2023年9月23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

地点:迪庆州人民医院行政楼2楼会议室(香格里拉市池慈

卡街60号)。

3.迪庆州政府项目投资评审中心、迪庆州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迪庆州贸易促进会、迪庆州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监测管理中心、迪庆州热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职位

时间:2023年9月23日(星期六),下午2:30—5:30;

地点:昆明翠怡酒店1楼大堂(昆明市五华区人民中路222号)。

(三)资格复审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必须由本人持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

2.《迪庆州刚性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原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还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保证能在聘用前取得的情况下签订《承诺书》);

4.《迪庆州2023年刚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表》中“业绩、能力及经历等其他要求”栏中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报考人员已经工作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推荐报考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迪庆州2023年刚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表》及用人单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资核复审合格人员方可参加面试,未接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与后续环节。

二、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1.香格里拉职业学院职位

时间:2023年9月23日(星期六),上午8:00;

地点:香格里拉职业技术学院(地址:香格里拉市迎宾大道)。

2.迪庆州人民医院职位

时间:2023年9月24日(星期日),上午8:00;

地点:迪庆州人民医院健康管理中心2楼会议室(香格里拉

市池慈卡街60号)。

3.迪庆州政府项目投资评审中心、迪庆州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迪庆州贸易促进会、迪庆州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监测管理中心、迪庆州热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职位

时间:2023年9月24日(星期日),上午8:00;

地点:云南人才市场(昆明市五华区人民中路170号)。

(二)面试形式

1.香格里拉职业学院职位:采用说课+专业知识问答的方式进行。

2.迪庆州政府项目投资评审中心、迪庆州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迪庆州贸易促进会、迪庆州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监测管理中心、迪庆州热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迪庆州人民医院职位:采用专业类结构化的方式进行。

(三)成绩计算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与后续招聘环节。每个报考人员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个人面试成绩。面试结束2个工作日内,将通过迪庆先锋网站发布面试成绩排名,面试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四)面试时需要提供的材料

1.经资格复审合格后签章的《面试通知单》原件。

2.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

(五)面试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知晓本人报考岗位面试地点,并于面试当天早上7:30至8:00务必到面试地点报到。报考人员应提前熟悉面试地点周边环境,鉴于可能出现的交通拥堵等因素,请提前到达报到地点,报到后面试场地将进行封闭管理。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规定地点的,一律不得进入面试场地。

2.报考人员进入面试候考室后,实行封闭管理。报考人员须将携带的各类手机、手表、电脑、电子阅读器、书籍、报刊、资料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不得带入考场。未按上述规定上交通讯工具、电子设备、文字资料等相关物品的,视为违反考试纪律,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报考人员不得穿着有行业特征的制式服装参加面试,否则,面试成绩扣5分。

4.面试序号是报考人员的唯一标识,报考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及父母姓名、工作单位等能够识别报考人员个人身份的信息,否则,面试成绩扣5分。

5.面试过程中原则上使用普通话答题。

三、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职位排名和职位招录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若出现拟进入体检人员面试成绩并列,则进行现场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环节,加试后仍出现成绩并列的,则继续加试。

(一)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进入体检的人员请按照报考单位的通知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和材料参加体检,若出现体检结果不合格或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取消招聘资格,以报考该岗位的最低面试成绩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阶段。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将由用人单位参照《云南省公务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进行,由行政主管单位会同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招聘基本条件,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对应聘人员的档案进行审核,核实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查询被执行失信记录、违法犯罪等情况。

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自动放弃考察的,以报考该岗位的最低面试成绩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且体检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迪庆先锋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者在拟聘用公示期结束前,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以报考该岗位的最低面试成绩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且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聘用

经考察、体检合格且公示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调动手续。

用人单位和被聘人员应严格履行聘用合同(协议)相关权利义务。对办理聘用前没有按时取得相应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在任何环节报名人员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通过应聘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

中共迪庆州委组织部:0887—8826105

迪庆州人事考试中心:0887—8881977

香格里拉职业学院:0887—8288876

迪庆州人民医院:0887—8233397

中共迪庆州委组织部

迪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18日

来源:http://zswldj.1237125.cn/html/dq/2023/9/18/a68feddd-d580-404f-9c14-52dc24cb5d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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