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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复审、面试及体检公告

[日期:2023-09-01] 来源:红河人才网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

资格复审、面试及体检等相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公告》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现将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资格复审、面试及体检等后续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报名参加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符合报考条件并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详见《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3年9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未按时间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复审地点

红河州政务服务局一楼州人才服务中心招聘大厅。具体地址:蒙自市振兴路红河政务服务大楼(州车管所对面)。

(四)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携带的材料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

1.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

3.国(境)外毕业生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与报名资格条件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5.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白底五分照电子版。

在资格复审时须本人持原件提交审核单位进行审验,同时提交这些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各一份。

(五)审核确认

对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在资格复审确认表上签字。对审核通过的考生发放资格复审合格通知单。资格复审合格通知单一式两联,一联由考生持有,作为参加面试、体检等后续招聘环节的一项证明材料,一联由审核单位留存。资格复审确认表由审核单位留存。

二、面试

(一)面试人员

通过现场资格复审并领取资格复审合格通知单的考生。未按规定时间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面试方式和内容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试采取“专业知识测试+结构化面试”两轮制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侧重知识储备和知识结构、公共基础知识、专业能力、分析判断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

第一轮专业知识测试:考生按照资格复审确认顺序进行抽签,考生根据抽签序号安排进入相应考场进行专业知识测试。第一轮专业知识测试结束后,按考生测试成绩的高低,以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第二轮结构化面试人员,若比例内末位考生成绩并列则一并进入第二轮面试。

第二轮结构化面试:进入第二轮面试的考生通过抽签确定面试顺序,第二轮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上,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结合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

1.专业知识测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9月9日上午9:00—11:00。

地点:红河职业技术学院四号教学楼七楼考试中心(红河州蒙自市上海路南延长线红河职教园区内)。

需带材料:身份证原件,资格复审合格通知单,铅笔、橡皮、中性笔等文具。

2.结构化面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9月10日上午07:30。

地点:红河职业技术学院四号教学楼七楼考试中心(红河州蒙自市上海路南延长线红河职教园区内)

需带材料:身份证原件,资格复审合格通知单。

(四)面试计分办法及面试成绩公布方式

1.面试计分办法。专业知识测试总成绩为100分;结构化面试总成绩为100分,按考官评分求出平均分计算,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超出部分按照四舍五入的办法计算)。第一轮专业知识测试成绩不计入第二轮,以第二轮结构化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最终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

2.面试成绩公布方式。第一轮专业知识测试结束后,成绩在红河州农业学校综合楼一楼张榜公示;第二轮结构化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考生分数,并在“红河人才网”公示考生面试成绩。

(五)考生纪律

1.请参加第一轮专业知识测试的考生,务必根据面试时间,于当天上午8:30准时到达面试地点并找到对应考室,上午9:00后,考点将进行封闭管理,未按时到达对应考室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请参加第二轮结构化面试的考生,务必根据面试时间,于当天上午7:30准时到达面试地点并进行抽签,考点将进行封闭管理,未按时到达对应考室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2.考生在等待面试期间,要在工作人员的安排下,到指定地点候考,不准高声喧哗,不得参与面试旁听。面试完毕后,不得将面试试题内容泄露给其他考生,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指挥;

3.严禁在考场内使用电话、传呼、手机等通信工具,一经发现,当场取消面试资格,不记录面试成绩;

4.在面试过程中不得提及个人信息及家庭成员信息;

5.不能携带与面试有关的资料进入考场,不能在考生题本上做任何记录,面试结束时,不得带走试题和草稿纸;

6.考生面试结束后不得返回候考室,在候分室等候;考生要自觉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不得擅自行动;

7.对违反面试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面试资格、取消聘用资格处理。

(六)其他

1.严格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凡与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应当回避: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2.为维护面试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委托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抽调监督人员对面试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考生若发现考官或工作人员有违反工作规定和程序的,可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

3.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手机号码的畅通,若因考生本人未关注公告或通信不畅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体检安排

(一)体检对象

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上,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结合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二)体检时间

2023年9月11日上午8:00,未按时间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地点

云南省滇南中心医院(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健康体检中心。地址:云南省红河州红河大道与上海路交叉口上海路向南行100米处。

(四)考生需带材料

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张近期免冠五分照片、黑色签字笔。

(五)体检标准及费用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向体检医院支付,具体金额以医院收费标准为准。

(六)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时要将个人疾病史如实、主动告知体检医师。

2.体检时应在医师指导下检查所有体检项目,不能漏项,以免影响录取。

3.体检前3~5天饮食宜清淡,不吃油腻食物(动物内脏、肥肉等)和淀粉类产气食物,不饮酒,禁食火锅等;检查前一天不要过度疲劳,注意休息,晚上九点后禁食。体检前不要剧烈运动。

4.体检当天清晨憋足小便,空腹到体检中心检查。若无小便,请抽完血后再饮水。

5.做X线检查时,宜穿棉质内衣,勿穿带有金属纽扣的衣服、文胸;请摘去项链、手机、钢笔、钥匙等金属物品。怀孕及有可能怀孕的女性,一般不做X线检查。

6.经期及怀孕者提前与前台工作人员说明。

7.体检中心为体检者免费提供营养早餐,但须在抽血、B超检查后方可进行。

8.需要复检者另行通知,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9.考生需认真听取工作人员交代的注意事项,体检过程中遵从工作人员安排。

10.禁止替检,不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交相关部门处理。

四、档案转递

体检合格的考生将档案在2023年9月20日前转到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需要开具调档函的,请到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事科办理。

五、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六、本公告由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事科

0873-3736279

通讯地址:蒙自市州级行政中心州政府大楼A区509室

附件: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9月1日

来源:https://www.hhzrc.cn/Article/Index/Index/show/id/13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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