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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保山市昌宁县田园镇中心学校一年级招生公告

[日期:2023-07-13] 来源:昌宁县田园镇中心完全小学公众号

昌宁县田园镇中心学校2023年一年级招生公告

根据《昌宁县2023年小学招生工作方案》精神,为进一步确保适龄儿童有学上,同步做好我镇2023年一年级招生入学工作,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目标,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推进依法办学、依法执教,确定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公平有序,营造良好教育生态,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依规原则。依照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规定,凡户籍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均应按划片招生学校规定,依法接受义务教育。家校距离较远的,根据监护人申请,可延迟到7周岁入学。小学阶段不得招收择校生、借读生和特长生。起始年级招生严格按国家规定的班额标准招生,班额控制在45人以内,杜绝大班额编班,实行均衡分班,严禁实行快慢班或分层编班。

(二)户籍优先原则。以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的户籍或居住地为准,遵循户籍优先原则安排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免试划片就近入学,尽可能满足在城区有固定住所且法定监护人有合法稳定职业的适龄儿童刚性入学需求。

(三)一人一申请原则。适龄儿童只能在户籍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辖区学校登记申请学位,不得同时到上述两地所属学校重复登记申请学位。

(四)公开公正原则。实行公示公开制度,坚持“阳光招生”,杜绝“暗箱操作”和徇私舞弊行为。

三、招生计划

(一)中心完小:一年级招生不超过90人。(2个班)

(二)达丙完小:一年级招生不超过70人。(2个班)

(三)其他村完小

1.勐廷完小:计划招生35人。(1个班)

2.新城完小:计划招生105人。(3个班)

3.新寨完小:计划招生40人。(1个班)

4.龙泉完小:计划招生105人。(3个班)

5.九甲完小:计划招生105人。(3个班)

6.达仁完小:计划招生35人。(1个班)

7.四角田完小:计划招生22人。(1个班)

四、招生范围

(一)中心完小

1.招收户籍在田园镇右文社区、宝丰社区(南小区居民小组除外)区域内居民户的适龄儿童。

2.田园镇范围内设置的镇直单位(含省市驻昌单位)在编国家公职人员子女和划定区域内有房产家庭适龄儿童(含山水田园、鸿安人家、南园、时代佳阳、永顺府、碧桂园)。

3.区域内居住的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劳模子女、因公伤残牺牲警察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子女、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兴昌人才子女。

4.居住地在田园镇右文、宝丰两个社区的外来经商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及思源、一小招生区域内未能招收入学的适龄儿童。

(二)达丙完小

1.招收户籍在田园镇达丙社区达丙完小区域内(含福园小区、兴达小区、田园森林、形象佳阳、茶艺坊、宁和园)居民户的适龄儿童。

2.田园镇范围内设置的镇直单位(含省市驻昌单位)在编国家公职人员子女和划定区域内有房产家庭适龄儿童。

3.区域内居住的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劳模子女、因公伤残牺牲警察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子女、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兴昌人才。

4.居住地在田园镇达丙社区达丙完小片区内的外来经商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及思源、一小招生区域内未能招收入学的适龄儿童

(三)勐廷完小、新城完小、新寨完小、龙泉完小、九甲完小、达仁完小、四角田完小

1.招收户籍在对应区域内的适龄儿童。

2.田园镇范围内设置的镇直单位(含省市驻昌单位)在编国家公职人员子女和划定区域内有房产家庭适龄儿童。

3.居住在对应区域内的外来经商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恩红世纪城、兴文小区、金色佳阳、福惠华庭属于新寨完小区域)。

4.对应区域内居住的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劳模子女、因公伤残牺牲警察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子女、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兴昌人才。

5.在思源学校、示范一小、中心完小、达丙完小辖区内居住的外来经商及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五、招生办法

(一)中心完小、达丙完小

按三个层次顺序招生。第一层次,招收划定招生区域内的辖区户籍居民户。第二层次,田园镇范围内设置的镇直单位(含省市驻昌单位)在编国家公职人员家庭和辖区有房产家庭的适龄儿童;第三层次,根据空余学位数招收在划定招生区域内的外来经商人员、进城务工人员的租房户子女和思源、一小招生区域内未能招收入学的适龄儿童。

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劳模子女、因公伤残牺牲警察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子女、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兴昌人才子女根据就读意愿,按照省、市、县相关规定优先办理入学手续。

若报名的适龄儿童人数多于上一层次录取后剩余的学位数,则从本层次开始采用现场抽签的办法确定入学对象,招满即止。一律不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未能招收入校的适龄儿童由田园镇中心学校安排在除中心完小和达丙完小以外的小学就读。

(二)勐廷完小、新城完小、新寨完小、龙泉完小、九甲完小

按三个层次顺序招生。第一层次,招收划定招生区域内的辖区户籍居民户、田园镇范围内设置的镇直单位(含省市驻昌单位)在编国家公职人员家庭和辖区有房产家庭的适龄儿童;区域内居住的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劳模子女、因公伤残牺牲警察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子女、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兴昌人才。第二层次招收划定招生区域内的外来经商人员、进城务工人员的租房户子女;第三层次,招收在思源学校、示范一小、右文完小、达丙完小辖区内居住的外来经商及进城务工人员子女,若第三层次报名数多于空余学位数,实行抽号招生,招满即止。一律不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未能招收入校的适龄儿童由田园镇中心学校安排在其余有学位的小学就读。

(三)达仁完小、四角田完小

二所学校实行自主招生,若报名的适龄儿童少于10人,则实行隔年招生;适龄儿童也可选择田园镇中心学校辖区内除中心完小和达丙完小以外的村完小就读。

六、现场报名

(一)时间地点

1.第一层次的报名时间2023年7月15日(星期六)上午8:30至11:30到对应学区进行报名登记(规定时间内未进行报名登记的适龄儿童纳入下一层次报名对象)。

2.第二层次的适龄儿童于2023年7月15日(星期六)下午14:30至17:30到对应学区进行查验材料及登记报名(规定时间内未进行报名登记的适龄儿童纳入下一层次报名对象),18:00公布各学校空余学位数。

3.第三层次的适龄儿童,于2023年7月16日(星期日)下午,先由田园镇中心完小、达丙完小抽号招生(13:30至15:30报名,15:40至16:20抽号),招满即止。于2023年7月16日(星期日)下午16:30,勐廷完小、新城完小、新寨完小、龙泉完小、九甲完小在田园镇中心学校按招生办法层次顺序进行保障性招生。

(二)提供材料

1.辖区户籍适龄儿童报名时需携带:

(1)户口簿原件和适龄儿童及父母(监护人)户口信息页的复印件。

(2)防疫站接种证原件和复印件。

(3)小学入学申请表(附件2)。

2.划定区域内居住的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劳模子女、因公伤残牺牲警察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兴昌人才子女报名时需携带:

(1)户口簿原件和适龄儿童及父母(监护人)户口信息页的复印件。

(2)防疫站接种证原件和复印件。

(3)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4)小学入学申请表(附件2)。

3.田园镇范围内设置的镇直单位(含省市驻昌单位)在编国家公职人员家庭适龄儿童报名时需携带:

(1)户口簿原件和适龄儿童及父母(监护人)户口信息页的复印件。

(2)防疫站接种证原件和复印件

(3)单位证明(附件3)。

(4)小学入学申请表(附件2)。

4.辖区有房产家庭的适龄儿童报名时需携带:

(1)户口簿原件和适龄儿童及父母(监护人)户口信息页的复印件。

(2)防疫站接种证原件和复印件。

(3)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不动产证)原件和复印件,不能提供房产证(不动产证)原件的凭昌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出示的有效证明(附件1)。

(4)购买辖区居民集体土地建盖自住房屋的,凭土地使用证或房产证及所在地居委会加盖公章的住房证明。

(5)小学入学申请表(附件2)。

5.划定区域内外来经商户子女报名时需携带:

(1)户口簿原件和适龄儿童及父母(监护人)户口信息页的复印件;

(2)防疫站接种证原件和复印件;

(3)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或已经办理的五证合一有效证照)原件和复印件。

(4)小学入学申请表(附件2)。

6.划定区域内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报名时需携带:

(1)户口簿原件和适龄儿童及父母(监护人)户口信息页的复印件。

(2)防疫站接种证原件和复印件。

(3)划定区域内企业务工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小学入学申请表(附件2)。

7.划定区域内租房居住户子女报名时需携带:

(1)户口簿原件和适龄儿童及父母(监护人)户口信息页的复印件。

(2)防疫站接种证原件和复印件。

(3)社区主任和社区民警签字的辖区内住房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租赁起始时间在2023年3月1日以前,租期不得少于1年。

(4)小学入学申请表(附件2)。

七、注意事项

(一)优先满足第一层次适龄儿童报名。待一层次适龄儿童招收结束,学校公告剩余学位,接受第二层次适龄儿童报名,如果第二层次报名人数超过剩余学位数,则该层次进行抽号招生;待第二层次适龄儿童招收结束,学校公告剩余学位,接受第三层次适龄儿童报名。该层次适龄儿童先由学校查验材料,符合条件的统一进行抽号,再登记报名,机会均等,家长不用提前排队。抽号操作规程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现场解释说明。

(二)所有适龄儿童同一层次只能向一所学校报名。已在其他报名并被录取的适龄儿童,不能再参加本学校各层次的报名。凡是出现适龄儿童录取后仍到其他学校报名或同一层次向两所以上学校报名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录取资格,由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调剂到除思源学校、昌宁县第一示范小学、田园镇中心完小、达丙完小之外的学校就读。

(三)家长须携同孩子一起到现场报名。报名需提供的复印件材料按户口簿、预防接种证、其他材料等顺序装订好。

八、录取结果公示

(一)公示时间:2022年7月17日—7月21日

(二)公示方式:田园镇中心学校辖区内的各村完小门口公示栏和田园镇中心学校微信公众号。

九、工作要求

(一)严格材料审核。适龄儿童报名时,各村完小必须指定不少于2名教师共同审核相关材料。

(二)严肃工作纪律。各相关各村完小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认真组织招生工作,其中重点环节的确定,须经田园镇中心学校集体研究后向社会发布。中心完小和达丙完小招生时间必须统一,程序必须一致。对违规招生的村完小,将责令校长及相关人员及时纠正,并追究责任。中心完小、达丙完小在完成每一个层次的适龄儿童报名和录取后,及时将上一层次的录取情况和本次的报名情况(汇总表和学生花名册)报县教育体育局教育事业管理股汇总,其他村完小报田园镇中心学校。各学校要适时向社会公示报名情况和剩余学位情况,并以各学校已录取情况审核把关其他层次适龄儿童的报名工作。对违规招生的学校,将责令校长及相关人员及时纠正,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规范入学手续。各学校要严格按照《云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控辍保学有关政策规定,抓好在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除规定的特殊原因外,不得办理转学手续,确保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工作有序推进,在校学生人籍一致。

(四)加强宣传引导。加强招生政策宣传,让广大家长充分了解和掌握招生政策及程序,支持和配合学校招生工作,严禁擅自违规宣传。各学校要严格按招生范围和招生对象审核相关材料。招生必须在田园镇中心学校统一规定时间内进行,严禁提前和延迟。

(五)加强过程监督。实行领导挂钩和学校负责人包校责任制,对学校招生过程进行监督,及时解决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招生工作公正透明。中心学校挂钩班子成员要落实包校责任制,各完小招生过程进行监督、及时解决招生过程中出现的其他问题。确保招生学校坚持男女生比例相对均费原则和随机原则进行编班,不设重点班、快慢班,不接受任何单位、个人以任何形式提出的择班要求。

十、咨询方式

(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中心完小:

段老师18087518755

字老师15974978436

达丙完小:

周老师18987536582

杨老师18987503595

勐廷完小:

邹老师13320595275

龚老师18087517085

新城完小:

木老师13320590911

王老师13987589259

新寨完小:

王老师18987503055

薛老师18087518735

龙泉完小:

斯老师18087518650

董老师18087518733

九甲完小:

马老师18987519671

李老师18087518668

达仁完小:

杨老师18087518605

四角田完小:

辉老师18987506591

(二)接听时间:7月13日至7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附件:

1.昌宁县不动产登记查询结果证明

2.学生入学申请表

3.单位证明

昌宁县田园镇中心学校

2023年7月12日

附件下载:

附件1:昌宁县不动产登记查询结果证明.docx表

附件2:学生入学申请表.docx

附件3:单位证明.docx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BE2rIIEC6w-3S1CE601q6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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