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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丽江市接待办公室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日期:2023-03-29] 来源:丽江就业公众号

丽江市接待办公室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根据丽江市接待办公室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面向社会,从就业困难人员中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2名,为行政辅助和行政后勤岗位。

二、招聘范围、对象、应聘条件及资格审查

(一)招聘范围

应聘人员必须具有丽江市户籍。

(二)招聘对象

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登记失业且已认定就业困难人员,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就业困难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应聘:

1.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以《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登记的时间为准);

4.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三)应聘条件

1.具有普通招生计划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截至公告发布之日),性别不限。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性格大方,语言表达能力强,善于对外联络沟通。

5.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具备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资格审查

符合上述范围、对象及条件的人员必须经过资格审核和认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后,方能通过报名。

资格审查内容包括:是否处于失业状态,失业时间是否达到规定时间;失业期间是否有单位参保、工商注册、灵活就业等就业情况;是否有重复享受公益性岗位安置情况;是否正在享受其他就业创业政策等。由资格审查的负责人员在《丽江市公益性岗位报名表》上签署意见,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能进入面试。

三、报名地点、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地点

丽江市接待办公室综合科(丽江市古城区香格里大道838号3楼);

联系人:黄红伟

电 话:0888-5120715

邮 箱:sjdb5120715@126.com

(二)报名时间

2023年3月29日— 4月1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三)报名方式

采取个人申请的方式进行,需填写《丽江市公益性岗位报名表》,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提供一寸白底彩色照片二张。

四、考核

(一)由用人单位对报名应聘者进行面试。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通过人员,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三)对自愿放弃应聘资格及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根据报考岗位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通过考核确定公示录用人选,在丽江就业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六、待遇及合同签订

待遇3600元/月,按要求由单位购买五险,个人部分由个人缴纳。聘用合同一年一签,满三年后自动退出公益性岗位。

七、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参加报名时需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本人一寸白底彩色照片2张,在报名现场填写《丽江市公益性岗位报名表》。

除原件外,应聘人员需提前准备下列复印件(按需提交):

1.户口簿复印件(户主页、本人页)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同页)

3.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

4.《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

5.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本次招聘如无人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随时报名应聘,直至招聘到位为止。

(三)原已在公益性岗位工作的人员不得再报名应聘此次城镇公益性岗位。

八、复审和监督

本次招聘全程由丽江市接待办公室负责。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丽江市接待办公室负责解释。

丽江市接待办公室

2023年3月28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T3AsdFo2bSDtelXEcYf-3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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