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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临沧市精神病专科医院引进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招聘简章

[日期:2023-03-11] 来源:临沧市人力资源市场公众号

临沧市精神病专科医院2023年引进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招聘简章

一、医院简介

云南省临沧市精神病专科医院始建于1953年,1999年更名为临沧市精神病专科医院(临沧市第三人民医院),是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属于三级精神病专科医院,是中南大学湘雅二院精神专科医联体协作单位、南方医科大学南方睡眠医学专科联盟单位、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联盟医院,是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参建单位之一。医院分别在主城区和距主城区18公里设置两个院区,全院总占地面积140亩,业务用房60000平方米。现有职工319人,高级职称13人,中级职称27人,研究生1人;执业医师(助理医师)45人,心理治疗师4人,心理咨询师19人,社会工作师4人,孤独症康复治疗师5人。编制病床600张,实际开放600张。

医院主要业务是精神心理疾病诊疗、康复、科研、教学和预防保健,承担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居家管理治疗、心理咨询治疗、心理援助热线、公共安全事件心理危机救援、中医诊治等工作。医院内设科室32个:党支部1个、职能科室12个、临床科室10个、医技科室3个、焦虑抑郁诊疗中心1个、儿童青少年情绪与行为障碍诊疗中心1个、睡眠障碍诊疗中心1个、心理危机研究与干预中心1个、心理健康体检中心1个、后勤保障部1个;拥有16层32排CT、数字化摄影系统(DR)、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多普勒脑血流图仪、心理CT、彩超、多导睡眠监测系统、无抽搐电休克治疗仪、经颅磁治疗仪、团体生物反馈治疗仪、脑电地形图仪、认知行为治疗仪等众多先进设备。

二、引进岗位

引进岗位3名,为临床医疗岗位。

三、引进人员具体条件

四、引进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

引进公告在网站公开发布。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3月15日至2023年12月31日,工作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期间岗位招满即止。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每位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

1.网络报名

报名者需提交(上传)的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籍和学历认证报告、执业资质、职称证书、规培合格证等相关材料,填写完成后的《临沧市精神病专科医院2023年引进卫生专业人才专门公开招聘报名表》和亲笔签名的《报考诚信承诺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规培合格证的,可提供有学校出具的在校学籍证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规培基地出具的证明;对于执业资格考试通过,尚未领取证书者可提供成绩通知单。

2.现场报名

(1)时间:2023年3月15日上午9:00至招聘会结束。

地点:大理大学下关校区体育馆。

(2)时间:2023年3月17日上午9:00-13:00。

地点:云南中医院大学五行广场(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路1076号)

(3)时间:2023年3月18日上午9:00-13:00。

地点:昆明医科大学南苑(昆明市呈贡区景明南路)

(三)资格审核。对报名者的所有资料进行审核,并通知符合人才招聘条件应聘者参加考试。原则上每个岗位需有3名以上应聘人员报名方可组织考试,若应聘岗位人数不足,须报市卫健委同意后方可组织考试。

(四)考试。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与后续招聘过程。

(五)面试时间及地点:根据现场招聘和网络招聘时间另行通知。

(六)协议签订。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数等额确定拟引进招聘人员,并签订《临沧市精神病专科医院2023年引进引进卫生专业人才协议书》。如因主动放弃出现岗位空缺情形,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完成。资格复审时需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规培证、资格证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八)考察。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由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教育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

(九)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由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完成,费用自理。体检需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

拟引进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体检结论告知之日起7天内可以书面向市卫生健康委(机关党委)申请复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在接到考生书面复检申请后将安排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复检时必须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精神病专科医院相关工作人员负责全程参与监督。申请复检的拟引进人员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拟引进人员自理。

未按照规定要求参加体检、复检、检测的拟引进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十)公示

体检合格后,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保护考生权益,反映问题时原则上要求实名反映,否则不予受理。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及电话:

郭老师0883-889909315906907267

陶老师18214535834

简历投递:1035105177@qq.com

资料下载:账号:lcsjsbyy2023@163.com密码:Rsk123456

通讯地址: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南天路74号

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凤翔街道石房村细嘎组

(二)监督电话

0883-2145879(市卫生健康委)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Ur7gKgIQ2V5tYxib4PU0l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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