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津县消防救援大队关于招聘政府专职队员的公告
为满足盐津县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对消防救援力量的需求,夯实消防工作基础,进一步提升社会火灾防控能力,盐津县消防救援大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0人。
二、招聘条件、要求
(一)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坚定的政治素质、较强的正义感,热爱工作,自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具有奉献精神。
2.年龄在18—30周岁;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男性,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身体无明显不良症状和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重度平跖足,无传染性疾病,身体协调性好,反应敏捷,身高不低于1.60米,体重不低于55公斤,双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
3.退役军人,具有车辆驾驶(汽车C照以上)等技术专长的、具有灭火救援相关工作经历的,可以优先录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 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4. 其他不宜进入应急救援工作队伍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1日至15日。
2.报名地点:盐津县消防救援大队办公室,地址:盐津县盐井镇黄葛槽新区供电公司斜对面,联系电话:18087226353、15287028119。
3.报名要求:报考者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退伍证、表彰证书、新农合(医保卡)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消防救援大队办公室报名,如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录取资格。
(二)资格审查
由盐津县消防救援大队按照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料审查。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内容:3000米跑、俯卧撑、仰卧起坐、单双杠。
(四)体检
经审查、体能测试合格的统一组织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聘用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把关口,公开招聘,对体检、政审合格者,确定聘用名单,并公布。一经聘用,盐津县消防救援大队现场或电话通知被拟聘用人员报到的时间、地点,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工资待遇。培训一个月为考察培训期,工资为1500元。考察培训期结束后正式录用,基本工资为根据工作年限逐步增加,执勤补助20元/天、高危补助600元/月、参加重大救援按50元/天,月综合工资在3000元/人/月以上,并跟随日常工作表现和工作年限逐步增长。正式录用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与其订立劳动合同,购买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社会保险。工作实行24小时制、工作期间服装、食宿由聘用单位免费提供。每月享有不少于6天休假时间。
(七)管理:对聘用的合同制消防队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内务条令(试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队列条令(试行)》。
(八)招录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表现优秀者,入队满3年后可推荐入党、学驾驶,符合条件的,将优先推荐参加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收工作,待遇更加优厚。
竭诚欢迎有志于消防事业的人员踊跃报名。
盐津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3年1月29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38hWD0TfEwmrwUAYB6BbF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