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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楚雄考点公告

[日期:2023-01-31] 来源:楚雄州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2023年度医师资格考试楚雄考点公告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2023年第01号公告的规定,2023年度全国医师资格考试工作将于2023年2月1日开始,为认真做好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楚雄考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报名

(一)网报时间:2023年2月1日—2月15日24时。

(二)网报地址:国家医学考试网(www.nmec.org.cn)考生服务端。

(三)上传照片:考生在网报系统上传个人小二寸白底证件照时,应按照系统提示内容下载并运行“医考报名照片检测工具”,网报系统只接受经该工具检测通过且保存后的照片进行上传。

(四)2022年在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参加实践技能考试(考试合格成绩两年有效),成绩合格但未通过当年医学综合考试的考生,须先通过网上报名,方可参加2023年医学综合考试。

(五)请考生如实准确填报个人网上报名信息,确保真实有效。网报信息一经确认不予修改。

二、资格审核

(一)线上审核

本次考试州属各医疗机构线负责各医院考生线上审核及相关材料收集工作,各县(市)卫健局负责辖区内医疗卫生单位(含民营医疗机构)及计生服务机构考生线上初审及相关材料收集工作,联系方式详见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楚雄考点咨询电话(附件2)。

1.审核时间:2023年2月20日至3月5日。

2.材料上传。报名材料上传端口与网上报名系统同时开通,请在完成网上报名后,按照考生操作指南(见附件3)步骤,登录国家医学考试(云南)考生服务系统,上传相关报名材料(报名期间可自行调整,锁定内容后不可更换),并在系统内对上传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承诺。(注意:军队现役考生请勿进行材料上传)

3.线上审核。报名点审核人员将对考生报考信息和上传资料进行线上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信息退回并解锁材料,请考生收到审核信息反馈时,尽快按要求更换增补相应材料,并点击“重新提交”上传。报名信息及上传资料通过审核后,将进行考点、考区复审。如有问题,请与各审核单位联系。

4.非云南省2019-2022年审核通过的中专学历报考考生需于2023年2月1日至15日赴工作单位所辖报名点递交毕业证书原件、身份证PDF电子版、毕业证复印件2份和身份证复印件1份,未按时递交视为审核未通过。

5.考生资格审核必须填写《云南省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承诺书》(见附件4)。

6.其他事项:

(1)对于利用伪造证件、证明及其他虚假材料报名的,按照《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做出当年考试成绩无效,在2年内不得报考医师资格的处理。

(2)对于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五款,做出处拘役或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处理。同时,按照《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做出当年考试成绩无效,终身不得报考医师资格的处理。

(二)现场审核

1.审核对象:军队现役考生。

2.审核时间:2023年2月20日至3月5日。

3.审核地点:楚雄州卫生健康委医政药政科、各县市卫生健康局。

4.考生资格审核必须填写《云南省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承诺书》(见附件4)。

三、线上缴费

(一)收费标准

云南省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临床、中医、公卫、乡村类别执业及助理执业医师收费标准219元/人,口腔类别执业及助理执业医师收费标准259元/人。

(二)缴费要求

云南考区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费实行网上缴费。请考生及时关注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官网考生服务端,考区复审通过后即出现“缴费”灰色字样,请点击并按时完成缴费,出现“已缴费”绿色字样即为成功(如图)。对于未完成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不能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对于缴费后因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一律不予退费。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务必认真核对个人信息(含个人照片),确保真实、准确、有效。资格审核结束后考生材料不再进行修改。

(二)请主动关注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NMEC1985),可推送网络报名、取消报名、资格审核结果、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成绩发布等相关报考信息等功能,以便及时了解考试情况。

(三)请在网上报名中填写真实有效手机号,以便及时联系资料上传有问题的考生,按时完成资格审核资料更正,以免影响考生审核状态。

(四)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工作单位所辖考点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审核、缴费等关键时间节点,尽早处理相关事宜,逾期后果自负。

附件1:2023年云南省医师资格考试资格审核流程图表

附件2: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楚雄考点咨询电话

附件3:考生服务系统操作指南

附件4:云南省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承诺书

附件5:考生提交材料目录

楚雄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月31日

附件1:2023年云南省医师资格考试资格审核流程图表

附件2: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楚雄考点咨询电话

报名点 联系人 考生咨询电话
楚雄市 杨老师 0878-3012027
禄丰市 何老师 0878-4121939
双柏县 周老师 0878-7712610
牟定县 刘老师 0878-5215416
南华县 许老师 0878-7226429
姚安县 朱老师 0878-6015022
大姚县 李老师 0878-6222145
永仁县 孙老师 0878-6044202
元谋县 倪老师 0878-6037594
武定县 谭老师 0878-8711249
州人民医院 张老师 0878-3122029
州中医医院 张老师 0878-3123125
州第二人民医院 李老师 0878-6169668
州妇幼保健院 钱老师 0878-8988002
楚雄州 皮老师 0878-3389385

附件3

考生服务系统操作指南

一、考生进入国家医学考试考生服务系统

考生按常规报名流程进入国家医学考试考生系统,查看自己的报名信息,在报名信息处,点击“上传相关材料”按钮,按页面提示进入报名材料上传界面。

图1

注:该页面是否有“上传相关材料”按钮出现,由考区进行配置。

二、考生上传报名材料

考生根据页面提示要求,认真阅读说明,并按每一材料的具体要求和示例准备个人的相关材料,集中上传真实且清晰的图像。

图2

注意: 这里显示的内容,是医师资格考试所有可能需要的材料列表,考生根据自己的个人情况和考区通知要求,上传必需的报名材料图片。

(一)开始上传

以身份证明上传为例,点击“示例”查看要求,再点“上传”按钮,进入上传图片界面,将个人已经准备好的图像文件上传。如下图:

图3

图4

点击选取文件,即可进入图片选择界面,选择完成点击提交即可上传。

(二)上传的图片要求

材料照片需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画面保持正向,不得翻转旋转。文件应使用jpg/jpeg/png格式,上传的照片应确保图像清晰,单个照片文件大小不超过200k。

在每一个图片上传界面都有上述提示,请考生认真阅读,并保证内容真实准确。

(三)同一种类材料可上传多个图片

如果同一种类材料需要上传多个图片的,在上传完第一个图片之后,继续点击后面的上传即可。

图5

注意: 有些图片只有两个或固定数量的(例如身份证明材料),则传完指定数量的图片后,则不能继续上传。

(四)删除并重新上传图片

如果图片上传错了或上传后变形、不清晰时,可以删除再重新上传,点击图片右上角的“-”减号按钮即可删除,如下图:

图6

图7

删除完成后,再次点击上传,上传新图片即可。

注意:如考生已“提交审核”或在审核期间,则上传的图片将被锁定,考生无法修改图片。

三、提交上传数据

考生根据自己的个人情况,按照考区的通知要求,将所需要的材料图片上传完成后,点击屏幕最右上方的“提交审核”按钮即完成材料的上传。

图8

注意:提交后,考生界面会显示上报完成,内容已锁定的提示(锁定即无法自行修改上传材料),表示上传成功。如下图提示:

图9

四、图片的几种状态

已锁定(考生自主提交报名资料的或提交的报名资料未被审核人员要求更换的),此时考生无法修改图片材料。

未锁定(考生上传后尚未提交或审核期间审核人员要求考生更换完善的资料),考生可以修改图片材料。

图10 图11

五、上传完成后需注意事项

如果已经上传成功,并显示下列消息提醒:

图12

考生可以关闭该页面,等待考务人员进一步的审核通知(可能是电话、短信或应用内的消息等形式)。

考生可根据考区要求的时间或通知,登录上述上传页面查看您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材料审核反馈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补充完善相关材料。

图13

如无新消息说明材料符合要求或上传的材料说明您不符合报名条件等情况。

附件4

云南省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承诺书

我是报考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我已阅读并知悉《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 》、《医师资格考试考场规则》、《卫生部关于修订〈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的通知》、《卫生部关于明确〈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参与有组织作弊情形的通知》、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印发的《医师资格考试违规处理规定》等医师资格考试相关文件和规定。经认真考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一、报名时按要求提交的个人报名信息和证件真实、完整、准确。不弄虚作假、不伪造、不使用假证明、假证书;保证提供的身份证明、报考学历、所学专业、学制、学习形式、试用机构及试用岗位、报考类别、注册年限(执助报考执业)等信息与网报信息一致,因个人不符合报考条件要求、信息填写错误、缺失及所提供的所学专业、学历、试用证明等与报考条件要求不一致等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二、个人报名信息经考点审核确认后,不再做任何修改。

三、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监考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四、在考试过程中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五、如违反上述承诺,自愿按相关规定接受处罚,并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云南省医师资格考试考区办公室按程序要求自报名之日起均可取消本人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5:考生提交材料目录

来源;http://www.cxz.gov.cn/info/egovinfo/1001/xxgkxt_content/11532300MB0U609087-/2023-013100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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