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人民法院关于公开招录合同制人员的公告
为适应法院工作需要,安宁市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地方财政保障的合同制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录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通过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按比例择优聘用。
二、招录方式
委托第三方公司(安宁泰安保安有限公司)招录。
三、招录岗位
招录岗位、人数及条件
四、招录条件
(一)合同制书记员(岗位一、二):
1.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品行良好,未受到刑事、行政处分;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符合法院工作体检标准要求;
3.年满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2年4月1日后出生),政治面貌不限,户籍不限;
4.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专业不限,法学专业、计算机专业优先。
5.能吃苦耐劳,工作踏实认真、服从组织安排,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6.要求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具备速录、速记技能及办公软件应用等必须的业务技能。
7.符合岗位要求的的其他条件。
(二)合同制协警(岗位三)
1.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品行良好,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符合体检健康标准,没有纹身;
3.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1日后出生);
4.高中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
5.能吃苦耐劳,工作踏实认真、服从组织安排,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6.长期派驻到安宁市人民法院八街法庭工作。
7.符合岗位要求的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等违法行为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患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不宜从事司法辅助工作的;
8.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高校学生,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录的;
9.其他原因不适合从事人民法院工作的。
五、招录程序
(一)报名及所需材料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14日——2022年4月28日(下午:17:30)止。每人只允许报一个岗位。本次招录合同制人员的最低开考比例为1:2。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参加报名考试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3.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见公告末尾)自行下载填写,粘贴近期小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并签字按手印后扫描成电子版;
(2)个人简历(电子版);
(3)身份证、户口册(扫描件);
(4)学历、学位证(扫描件);
(5)退伍军人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6)各类专业技术证书(如有,扫描件)。
以上材料按顺序统一打包发送至指定报名邮箱1017496593@qq.com。如证件、资料不全或未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并未在报名日期截止前正确提交报名相关信息和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4.报名要求:请考生报名前认真阅读公告,确保自身符合所报岗位条件和公告要求。资格审核贯穿于招录全过程,如在招录过程中一经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条件等情况的,取消考生的招录资格,考生须积极配合进行相应处理。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招录过程中如因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变更,联系不到考生的,相应后果由本人承担。
5.联系电话:王老师 0871-68686289
(二)考试
1.合同制书记员(岗位一、二)的考试分为技能测试(听打和看打)和面试两部分,技能测试、面试成绩分别占最终考试综合成绩的50%(其中听打占30%,看打占20%)和50%。技能测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技能测试内容为计算机看打、听打,主要考核汉字录入速度和准确率。
技能测试结束后,将技能测试经折合后的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自愿放弃的,空缺名额按技能测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若达不到1:2的比例的,可按照计划招录人数与面试人数1:1比例进入面试,但进入面试人员的技能测试未折合分数均不得低于60分。笔试、技能测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合同制协警(岗位三)的考试分为体能测试和面试两部分,体能测试成绩占考试综合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考试综合成绩的60%。体能测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本次招录合同制协警要求限女性,在体能测试中主要考核立定跳远、仰卧起坐、800米。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将体能测试经折合后的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自愿放弃的,空缺名额按体能测试折合后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若达不到比例的,可按照计划招录人数与面试人数1:1比例进入面试,但进入面试人员的体能测试未折合分数不得低于60分。(体能测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1.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录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实施细则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2.考察阶段重点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请各位应聘人员自行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并到相关银行自行打印个人征信报告以供考察所用。
3.如体检考察不合格,取消拟聘用资格。未按规定时间进行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此产生的空缺名额,按报考岗位的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若考试综合成绩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分者递补,如无递补人员时,取消岗位,不再调剂。
(四)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由安宁市人民法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以后,由安宁市人民法院与招录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
六、待遇
试用期按不低于应发工资80%标准计发,试用期满后按地方财政保障5000元/月/人标准为限(含工资+“五险”单位及个人缴纳部分)保障,但具体结合法院管理实际为准。保险的参保标准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每年公布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进行调整,在5000元/月/人总额不变的情况下,相应调整实发工资。
七、招录纪律
(一)招录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及人民群众的监督和社会的监督。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录有关规定的行为。
监督电话:0871-66395505。
八、其他事宜
1.报名后,符合应聘条件者通知加入招录群,各项程序及通知、通告将在群内进行公布,并根据招录工作开展情况在招录公司及安宁市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发布,请及时关注查收,并按照时限参与。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受聘资格。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2个工作日联系不上聘用人员本人的。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4.招录工作期间,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招录工作信息,保持联络电话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5.本公告如有变动,以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
6.本招考简章未尽事宜由安宁市人民法院政治部或委托招录公司负责解释。
九、疫情防控特别提醒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为保证此次考试安全有序的进行,请各位考生按照以下要求做好防疫措施:
1.严格遵守云南疫情防控规定,做好个人防护。近期不前往高中风险地区及发生本土疫情地区。尽量避免去人员聚集场所,非必要不离昆。
2.请各位应聘人员务必仔细阅读以上要求,在招录程序的各环节做好疫情防控和个人防护工作,在进入报名、技能测试或者体能测试、面试现场时须配戴口罩,在上述每个环节都应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出示“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码”绿码进行现场审核,且14日内未到过存在中高风险地区的城市(即行程卡绿码中无*号标记)并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健康码为红码或未出具有效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不得参加相应招录环节。因不满足疫情防控措施要求而导致相应招录环节未能完成的,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3.具体疫情防控要求以国家、云南省最新疫情防控要求为准。
安宁市人民法院
2022年4月14日
附件:安宁法院公开招录合同制人员报名登记表(请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EcIlCUK1Ip8NtsQHbpse2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