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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临沧市镇康县审计局选用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日期:2021-11-20] 来源:云南宏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网站

镇康县审计局2021年度公开选用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镇康县审计局决定委托云南宏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镇康分公司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审计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镇康县审计局计划招聘聘用制审计工作人员3名,其中:办公室管理岗1名,审计业务岗2名(限男性)。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单位工作安排;

3.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办公室管理岗1名,专业不限;审计业务岗2名,要求财务、会计、金融、审计等财经管理类专业或计算机类专业。

4.掌握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办公室管理岗,要求具有2年以上办公室工作经验;审计业务岗,具有财经类行业证书或计算机类证书者优先考虑;

5.报考年龄要求为28—40周岁;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地域要求:镇康户籍(含随同家属)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4.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以及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网络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0日—11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云南宏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镇康分公司(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

3.网络报名将所需材料发到邮箱(2213287108@qq.com)

咨询电话:0883—6621199 15906943619(杨老师) 17787218753(姚老师)

(二)报名所需材料:

1.《云南宏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大中专毕业生登记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册、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小1寸免冠照2张;

3.与报名条件相关的其他材料。

(三)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报名人员所携带的材料,原件当场审验后退回本人。

3.本次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四、考试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及题型:以共公基础为主。

2.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3.笔试地点:以准考证考试地点为准。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将通过云南宏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网站,临沧市就业工作站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适时公布。

5.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出现放弃的情形,经一轮递补后不再递补,不足1:2比例的岗位(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查考生数的比例),岗位开考比例达不到要求时,由用人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或取消招聘岗位。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将通过云南宏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网站,临沧市就业工作站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适时公布。

(三)综合成绩计算

1.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名次出现并列的,同时进入下一环节。

2.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排名,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由云南宏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镇康分公司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体检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六、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报考人员辖区派出所将对其进行吸毒人员检测排查。

七、公示和聘用

云南宏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镇康分公司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体检、考察阶段出现放弃的情形,依次递补一次;公示后放弃情形的,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签订劳动合同;公示期内有反映且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八、待遇和保障

试用期3个月,工资待遇3000元;转正后工资待遇4000元(含单位和个人缴纳部分五险一金)+绩效。

九、其他事宜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2、招聘工作期间,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招聘工作信息,保持联络电话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3、本公告如有变动,以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

4、在微信公众号临沧市就业工作站和云南宏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网站。

5、“镇康县审计局官方网站”,“云南宏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官方网站”为此次招聘考试相关信息发布的正式渠道,请考生留意相关通知。

6、本公告由云南宏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镇康分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云南宏华大中专毕业生求职登记表.xls

公司网址:www.zghhrl.com 微信公众号: hhrl3219466

业务监督电话:0883-3750111 13988309811

2021年11月19日

来源:http://www.zghhrl.com/c-7-View_ID_46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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