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信息】
招聘人数:2人
学历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
专业要求:国际经济、国际经济与贸易、国民经济学、经济管理统计、经济统计学、经济统计与分析、经济学、区域经济学、数字经济、统计学、统计应用与经济计量分析、统计与概算、统计与会计核算、信息统计与分析、应用统计
报名时间:2021年8月9日至2021年8月11日
考核方式: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统计业务知识水平、沟通技巧、协调能力、岗位匹配、仪表气质等综合素质。面试总分为100分。
文山市统计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文山市人才队伍建设,促进社会事业发展,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山市统计局编外特殊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市统计局编外统计员2名。
二、招聘原则
凡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具备《招聘公告》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应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和工作能力。
5.被聘用后的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单位工作安排。
(二)具体条件
1.具备普通招生计划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二级专业目录为统计学类、经济学及经济贸易管理类(国际经济、国际经济与贸易、国民经济学、经济管理统计、经济统计学、经济统计与分析、经济学、区域经济学、数字经济、统计学、统计应用与经济计量分析、统计与概算、统计与会计核算、信息统计与分析、应用统计)专业,能熟练掌握电子表格等办公软件应用,有较好文字写作功底和语言表达能力。
3.年龄条件。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6年8月1日至2003年8月1日期间出生),研究生学历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1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不符合参加报名的情形
1.现役军人。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有明显纹身(大于5厘米)的人员。
5.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曾被开除的。
6.吸毒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在以往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1年8月9日至2021年8月11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报名时同时进行资格初审,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3.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文山市统计局(文山市凤凰路政务中心四楼408),电话:0876-2180815。
4.报名须提供的材料:符合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的人员,可登录文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nwss.gov.cn/)下载《2021年文山市公开招聘编外特殊人才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采用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表》,如信息不实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报名要求:《报名表》1份,并贴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1张,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相关证书或依据材料。
(二)资格审查
报名的同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后续的应聘工作,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于报名结束后在文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nwss.gov.cn/)公示。
(三)考试方式
1.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统计业务知识水平、沟通技巧、协调能力、岗位匹配、仪表气质等综合素质。面试总分为100分。
2.面试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报考者保持电话畅通。
4.面试结束后,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予以计算并公布在文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nwss.gov.cn/)。
(五)体检与考察
1.确定人选。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在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以上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
2.体检。体检结果作为是否拟聘用的依据。体检在县(市)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体检、体检或考察不合格、个人放弃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从报考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延递补。
3.考察。由文山市统计局采取审阅个人档案、复查资格条件等方式,重点对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等进行考察。确定进入下一程序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档案到文山市统计局(文山市凤凰路政务中心四楼408办公室)进行审阅,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六)拟聘用人员公示
体检和考察通过的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文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nwss.gov.cn/)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未发现不适于聘用情形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所反映问题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年内减员补聘说明:2021年12月31日前,若本单位出现已聘用人员离职、辞职或被辞退、开除等减员情况,将不再单独开展招聘工作,即按本次招聘中综合成绩得分从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进入“体检—考察”环节,通过后补聘入职。
(七)聘用及待遇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按照考生综合成绩排名及考核结果确定聘用人选,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与文山市统计局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劳动关系。文山市统计局制定管理办法进行统一管理使用。违反相关规定不适合岗位工作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文山市统计局依法制定的管理办法解除劳动关系,按招聘程序招聘补充。办理聘用手续之前,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劳动关系须自行协商解除,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方可办理聘用。否则将按规定取消报考人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五、疫情防控
为严格做好招聘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报考人员在报名、参加测试等环节佩戴口罩,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和安全检测工作,出示14天内的个人云南健康码、行程码,测量体温,正常有序进入(异常者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由专业人员作进一步检查)。
六、其他事项
(一)成立由文山市统计局、市纪委派驻市发展和改革局纪检组等相关人员组成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招聘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无法确定的,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招聘工作有关人员与报考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实行回避。
(二)严禁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和纪律要求的相关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应聘人员要诚信报考并自觉遵守招聘工作规定和纪律,服从分配,听从安排,否则按自动放弃资格处理。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放弃的人员,要主动联系市统计局,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七、郑重提示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辅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本次招聘活动中,因考生原因造成意外伤害的,由考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三)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请到报名点咨询。咨询电话:0876-2156209;监督电话:0876-2190502。
本公告由文山市统计局负责解释。
文山市统计局
2021年8月4日
来源:http://www.ynwss.gov.cn/info/2483/90939.htm